条约形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博弈——以国际法院的判决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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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琴.条约形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博弈——以国际法院的判决为切入点[J].当代地方科技,2010(1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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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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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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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生效条约对缔约国不具有拘束力,只有生效条约才具有效力,但国际法院在2001年的一次判决中,依赖未生效条约作出了判决,在重要的政策或价值目的面前,修正未生效条约以达到遵循价值阶梯的目的,而不使之回归到严格的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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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约 形式价值 实体价值 国际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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