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不安抗辩权效力范围应包括中止履行准备
引用本文:陈会玲,孙小龙.论不安抗辩权效力范围应包括中止履行准备[J].科技信息,2007(14):207-207,209.
作者姓名:陈会玲  孙小龙
作者单位: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咸阳712000(陈会玲),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安徽蚌埠233030(孙小龙)
摘    要: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在不安抗辩权规则的设计上,中止履行的不仅是履行期届满后的债务履行,还可以包括履行期届满前的履行准备。笔者希望本文的讨论对不安抗辩权制度规则的完善可以有一定益处。

关 键 词:《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权  履行准备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