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法制的历史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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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晓枫,殷耀德.魏晋南北朝法制的历史地位[J].孝感学院学报,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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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晓枫 殷耀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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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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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魏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处在大动乱大分裂时期.各封建王朝为了巩固和发展自己的政权.十分重视立法工作的法律运用,在全面总结秦汉法制成果的基础上,使中国封建法律从编纂体例、内容、形式、概念以及司法制度等方面都获得了突出的创新和发展,从而为完善我国封建法制起了十分重大的作用,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据着不朽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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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魏晋南北朝 法制 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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