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负责人解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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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初,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研,就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与卫生部官员和疾控中心专家、技术人员座谈;4月14日,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正式立项,并组织各方有关专家开始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于“非典”的流行,我国急需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问题越发凸现出来,而这也正是很多学者一直在倡导和建议的。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5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并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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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 防治 中国 法律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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