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份额不是判断垄断的关键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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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辰.市场份额不是判断垄断的关键性标准[J].通信世界,2012(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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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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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18日,360与腾讯诉讼战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响了。360要求腾讯停止所谓的"垄断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并在媒体刊登道歉申明,腾讯则请求法院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360控诉腾讯的主要证据之一,就是引用了2009年CNNIC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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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份额 即时通信 互联网 垄断行为 高级人民法院 经济损失 用户 主要证据 诉讼请求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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