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说明 |
| |
作者单位: |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
| |
摘 要: | 在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颁发的《现行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里指出,现行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以下简称《现行大纲》)的高中部分要做适当调整,以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调整后的大纲是教学的依据和高考的依据,各省、市并据此制定本地高中数学会考的标准.为此,上述调整意见中规定,在高中三个年级均开设数学必修课,但将各年级的周课时数从5,5,5调整为5,4,5.与此同时,《现行大纲》的初中部分也要在现行统编初中数学教材不作变动的情况下稍作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