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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偶数为素数及殆素数之和
引用本文:潘承洞.表偶数为素数及殆素数之和[J].数学学报,1962,12(1):95-106.
作者姓名:潘承洞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摘    要:<正> §1 設N为大偶数,V(m)为m的素因子的个数,在1948年A.Renyi証明了N=a+b,这里,V(a)=1,V(b)≤K,K为一絕对常数.在广义黎曼猜測下王元証明了K≤3.本文証明了K≤5,即証明了下面的定理: 定理.任一充分大的偶数N可表成p+P之和,其中p为素数,P为一个不超过5个

收稿时间:196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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