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气和水中溶解气的气相色谱空气标定法定量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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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大智,招录基,袁国卿,于海妮,李淑杰.地下气和水中溶解气的气相色谱空气标定法定量测定[J].分析化学,19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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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大智 招录基 袁国卿 于海妮 李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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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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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改进气相色谱的定量工作,我们定量方法,即所谓空气标定因子法。其理研究并建立了以空气作为基准的气相色谱论与实验依据将另文发表。本文报导这个方法在为地震测报而建立的地下气和水中溶解气分析中的应用。表1列出几种气体在给定条件下的空气标定因子。由下列方程确定气体i的浓度Ci: Ci=Qi(c)·Ai/Aa (1)或 Ci=Φi(c)·hi/ha (2)Qi(c)是气体i浓度的空气标定因子,Φi(c)=Qi(c)·Di/Da;A.h.D 分别为峰面积,峰高和半高峰宽。右下角a,i分别代表标定用的空气和被测气体。地下气和水中溶解气的分析在一台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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