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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界定标准的重构
作者姓名:付晓君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权利意识的提高,行政权力的扩张,致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扩大的趋势,这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界定标准提出挑战。我们应确立以行政行为对有关利益存在不利影响的标准,即以行政行为为形式标准,以行政行为被认为存在对有关权益有不利影响为实质标准来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予以界定。

关 键 词:行政诉讼范围  界定标准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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