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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摘    要: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本刊自即日起开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请本刊广大作者在来稿中务必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包括:(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3)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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