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建立有限制的沉默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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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保卫.我国应建立有限制的沉默权制度[J].皖西学院学报,2003,19(4):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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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保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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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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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沉默权制度是国际公认的刑事司法公正、文明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是刑事诉讼中保障民主和人权的制度安排,我国应根据国情建立有限的沉默权制度,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加快刑事司法制度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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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有限制性 沉默权制度 刑事诉讼 诉讼程序 |
文章编号: | 1009-9735(2003)04-0075-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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