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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作者
作者单位:《物理》编辑部
摘    要:由于编辑部办公经费紧张和来稿数量较大,《物理》编委会研究决定,为节约邮资,凡1988年10月以后的来稿,经审查后不适合我刊发表的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对不适合我刊发表的稿件,编辑部一般在收到稿件后三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函告作者. 《物理》编辑部1988年7月敬告作者$《物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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