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遇不安全食品可获10倍赔偿 |
| |
引用本文: | 林.食品安全法草案:遇不安全食品可获10倍赔偿[J].化学分析计量,2008,17(3):67. |
| |
作者姓名: | 林 |
| |
摘 要: |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赔偿额度有望提高。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食品安全法草案第90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
关 键 词: | 安全食品 安全法 赔偿 人大常委会 消费者 食品安全 经营者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