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行中,两个代理人与引导基金的利益和追求的目标不一致,在信息不对称下都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导致政策目标不能实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在考虑双重道德风险的情形下,将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和惩罚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引导基金与两个代理人的三方博弈模型,并利用该模型研究控制和缓解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的机制。研究发现:引入外部监督和惩罚机制能更有效地抑制基金管理机构的违约行为,促使其采取符合引导基金利益的行为,而且违约行为随着监督惩罚力度的增加而减少。对受托监督机构实行激励薪酬制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道德风险并提高其实施监督的积极性。对受托监督机构的激励强度与其风险厌恶程度,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激励强度和基金绩效波动性成反比。同时监督成本和惩罚力度对最优激励强度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研究证实了引入监督和惩罚机制对减少违约行为的有效性。同时对受托监督机构实行激励薪酬制有利于加强监管,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研究结论可以为改进和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提供理论和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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