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保全程序的完善——以司法公正为视角 |
| |
作者姓名: | 张国桥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
| |
摘 要: | 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之一。司法公正由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部分构成,两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民事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判决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民事保全程序必须满足司法公正的相关要求。从实体公证的角度来看,保全程序不应当规定必须提供担保,而民事保全的担保额应当以被申请人可能遭受的损失的数额来计算。从程序公正的角度来看,应当规定被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参与保全程序的权利,并建立保全异议程序。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司法公正 民事保全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