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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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捷琴.海峡两岸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比较[J].厦门科技,2001(6):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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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捷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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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税收立法情况的比较
1.台湾地区的情况
台湾地区的所得税包括综合所得税和营利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相当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在所得税方面采取合并立法模式,有关对个人所得征税的规定和对公司企业的营业利润的课税制度,分章合并载于<所得税法>中.这部<所得税法>是早在1945年由当时统治中国的国民党政府颁布,至今为止已经过26次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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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比较分析 台湾省 中国大陆 税收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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