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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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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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 广东深圳51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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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立法法》确立的"从旧兼有利"原则是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继承和发展,而民事司法解释具有溯及适用于其所解释的法律生效后本解释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我国的司法解释多有越权之处。既要应对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又要避免司法解释"越权",甚至违法,治本之策应是加大立法解释的力度,以立法解释和补充规定的形式来及时应对实践中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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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溯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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