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的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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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云.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的比较分析[J].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4,17(1):106-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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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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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法理学有关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单一性的理论,金融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由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以及金融交易法等三部分建构。但长期以来的经济法学研究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是表现在宏观调控法研究上,轻易把性质迥异的金融监管法或金融交易法划入调控法范畴。鉴于此,我们必须对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差异作一定区分,以求对金融法与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之发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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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调控法 金融监管法 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 法律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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