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逻辑学习中的几种错误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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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怀亮.简易逻辑学习中的几种错误理解[J].上海中学数学,200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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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怀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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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054000,河北省邢台县浆水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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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一门基础学科.学习数学需要全面理解概念,正确进行表述、判断和推理,这就离不开对逻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但在学习简易逻辑时,由于对命题的否定理解不深,常常出现某些模糊的认识甚至是错误.现对常见的几种错误给予澄清.错误1认为命题的否定就是否定原命题的结论.在命题的否定中,有许多是把命题的结论加以否定.如命题:a是无理数,其否定是:a不是无理数.但据此就片面的认为命题的否定就是否定原命题的结论就错了.例1写出下列命题的否定(1)对于任意实数x,使x2=1;(2)存在一个实数x,使x2=1.错解:对于任意实数x,使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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