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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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齐猛,蔡军.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新探[J].许昌师专学报,2002,21(4):10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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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齐猛 蔡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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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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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界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概念表述不尽相同,且不够完整准确。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应为责任中行为方式;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了人财物;三个必备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建议填补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间接接受贿的立法空白;完善司法解释,以确定本罪之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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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人员 受贿罪 索贿 非法收受贿赂 刑法学 立法完善 司法解释 公司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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