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企业应并行 我国信息安全标准需与欧美看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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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永杰.政府与企业应并行 我国信息安全标准需与欧美看齐[J].通信世界,2012(4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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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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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与国外信息安全标准的差距,除了完善法律法规之外,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与中国企业能否做到互通有无、密切配合,对于健全中国信息安全标准体系也至关重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欧美国家之所以保持如此高的信息安全标准,并以此抬高中国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与其全面严格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政府牵头法规成就高标准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使用计算机网络的国家,也是信息产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信息安全一直居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早在十年前美国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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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标准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国际信息新秩序 政府与企业 欧美 相关法规 综合治理 中国企业 调查 政府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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