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和司法的关系──法治社会对法院的社会定位 |
| |
引用本文: | 陈博,颜文皎.论法治和司法的关系──法治社会对法院的社会定位[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0(1). |
| |
作者姓名: | 陈博 颜文皎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1(陈博),玉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广西玉林537000(颜文皎) |
| |
摘 要: | 法治社会需要强大的司法权,要求司法独立。而我国的司法实况是司法受行政权等干预,司法权弱化,司法行政化,司法地方化。建立并推行司法独立,必需使法院在钱财、物等方面真正独立。变法院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为审判式管理模式,提高法官素质,形成职业化的法官群体。
|
关 键 词: | 司法独立 法官中立 法官职业素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