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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代桥梁以数量众多、坚固雄伟、精巧别致等特质著称于世.在古代热心修建桥梁的人群中,除了当地百姓、宗教人士外,还有一类人就是官吏.官吏作为当时桥梁建造修复的主要人群之一,对福建明代桥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文试就明代福建官吏修建桥梁的史实进行归纳整理,以彰显其对福建桥梁发展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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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官吏致仕的现象,西汉时期官吏致仕制度正式形成。致仕制度既是汉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汉代养老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汉代官吏致仕的主要原因是高龄导致的身体状况不佳。汉代官吏致仕,形式上是主动退休,实质上是在礼俗和制度约束下的被动退休。汉代官员致仕后回家养老的基本费用得到保障,保证其晚年生活无后顾之忧;而且很多官员受到政治礼遇,可以继续发挥余热。汉代官吏致仕后死亡时也享有一定的丧葬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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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误解:《金瓶梅》属意于“市井”,是一部迷恋于“国房’’的书。一误再误,四百年来有许多人误读、误解、误评、误詈《金瓶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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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研究元朝官吏铨选制度并分析其特点能够有助于更加深刻认识元朝统治者的统治政策及实施情况,以期对于后人借鉴元朝政治的得与失。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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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中直接涉及徇私的条文有16个,都属于与职务有关的渎职型犯罪,因此理解徇私的含义应以此作为前提。徇私在刑法中属于一种犯罪动机,这种私利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包括财物,还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徇私既包括徇私利也包括徇私情,同时不仅包括徇个人之私,而且包括徇单位、集体之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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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吏渎职主要表现为实政不修。擅离职守。承办逾期。办事有误。明廷对此的处罚有罚俸、杖责、改调、降职、降级、削职为民、判刑、斩首等方式。明代惩治渎职的特点是完善行政立法。健全监督机制。任用耿介之吏,依法从快惩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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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利 《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09,(Z2):170-171
围绕汉代三老是否为官的争论聚讼纷纭,主要原因是对史料的掌握与理解上存在一些歧异。其实,三老的身份应该是"非官吏而能够与官吏相比的民",而其身份的特殊性则来源于与地方宗族势力的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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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娓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1999,(4)
清王朝自嘉庆时期起国势日渐衰败,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乾隆在位期间由于其好大喜功,崇奢尚盛,致使封建社会所固有的官吏贪腐之弊顺势而发。到嘉庆中后期,官吏贪黩、侵吞库银、以权谋私之风已遍及朝野.形成一股难以遏止的潮流,清王朝的统治每此而因况愈下。由此可见,吏治腐败是清王朝衰亡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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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官吏贪赃罪是我国古代吏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惩贪肃贿之刑法制度不断发展,至唐代趋于完善。以唐律为代表的唐代法律体系首创赃罪,立法严密。惩罚严厉,对有效预防和打击贪赃腐败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从唐代惩贪制度及其实践中,我们可以从依法治国、完善监察等方面得到启示,以指导现今反腐法律制度的制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