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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之告身对官员来说就是官之章饰,对平民百姓来说就是身份标志。吐蕃给各级官员和平民百姓普遍授予不同质地等级的告身,并对被其征服的河陇西域等地民族首领授予较高等级告身,但其实际地位仍然较低的做法就是为了显示尊卑等级,维护统治秩序,也显示了一定程度的民族压迫性。吐蕃告身制度是吐蕃政权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在巩固和维护吐蕃政权在本部和河陇西域等占领区统治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该制度是吐蕃民族的传统习俗与唐朝告身和官品服饰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吐蕃文明的代表,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并非是一个极不严密、杂乱无章和从来没有真正完善的制度。对于不同时期的汉藏史料中关于吐蕃告身制度的记载必须首先进行分析考证,鉴别真伪,剔除舛误,区别对待,然后才能有选择地加以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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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在“安史之乱”以前已经占领了萨毗城,并设置了萨毗军当道节度,亦即khrom(军镇)。“安史之乱”爆发后,鄯善地区全部为其占领,吐蕃在这里设有萨毗地区节度使(khrom),归属吐蕃东道节度使和德伦盟会(bde blon vdun tsa)管辖。萨毗地区节度使最高长官将军(dmag dpon)仍然驻于萨毗城,在播仙、石城、新城等地派驻官员对这些地域进行管理。晚唐张氏归义军时期,吐蕃萨毗地区节度使政权被称为璨毗或璨微,与归义军进行通使往来,于阗独立后也通过萨毗地区节度使辖境进入敦煌等地。张氏金山国时期,张承奉曾派兵征讨璨微。此后的曹氏归义军时期,吐蕃萨毗地区节度使残余势力仍然与仲云部族一起占据着鄯善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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