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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坤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3(11):132-136
并非所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无效。应将强制性法律规定分为效力规范和取缔规范。一般情况下,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合同才构成无效。因效力性强制规范与宪法、刑法、公序良俗、公共安全、国家利益等紧密相联,所以可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粗略的具体化和类型化,总结出一个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法律规范系列,确立起适用强制法律规范判断合同效力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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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坤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3(2):125-127
毒食品大行其道,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有密切关系。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应从程序上完善法律体系,从源头上构建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受害人诉讼保障机制,建立地方完整应对和预防体系,从而加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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