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缓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的刑罚运用制度。对于缓刑的性质,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缓刑制度是一种附条件的、涉及刑罚裁量与执行两方面内容,而以刑罚裁量为主的刑罚运用制度。对缓刑制度性质的认识,关系到缓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存在价值和适用对象的权益保障,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缓刑的适用和缓刑的实际执行。搞清楚缓刑制度的性质,对于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对职务犯罪产生的源头存在不同的认识,其观点有其合理性,也有其片面性,职务犯罪产生的源头应该是一个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引起或导致职务犯罪产生的综合性原因系统.对此不应作机械和片面的理解.从效果上看,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效果并不理想.出现这一情况原因复杂多样,不能简单地归于打击和惩处的宽或严,更不能幻想在短时间内消除职务犯罪.在职务预防过程中,应该注意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把握一般预防从严,特殊预防从宽;行政处理从严,刑事处罚从宽;附加刑适用从严,主刑适用从宽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3.
对逮捕条件的把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侦查机关在证据的收集调取、证据的运用、案件性质的确定以及行为社会危险性分析诸方面存在不足或问题,其原因缘于侦查人员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办案实际需求、部分地区侦查机关的考核指标确立不够科学、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引导职责未能完全发挥。要更加准确地理解与把握逮捕的条件,需要提高侦查人员素质,将案件质量引入侦查机关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与介入侦查的职能。 相似文献
4.
5.
近几年,职务犯罪量刑轻缓化、起刑点调整、量刑失衡和刑罚设置诸问题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对职务犯罪量刑轻缓化产生的原因、本质、与职务犯罪预防的关系、起刑点调整的价值取向、起刑点调整对政治伦理基础的影响、起刑点调整的范围、量刑失衡诸问题应有清醒、科学的认识。建议确立浮动性起刑点,完善自由刑量刑幅度,实现量刑标准的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通过假释、减刑制度来调整职务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通过设立职务犯罪的罚金刑,完善资格刑等手段,实现主附刑的科学配置,建立完整、科学的职务犯罪刑罚体系,更好地实现我国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