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总线使用权的竞争与仲裁多总线系统是由一个或多个段组成,每个段上包括数个主设备共用段总线。在数据交换操作开始前,主设备与被寻址的从设备之间必须确保连接起来,而且在通信过程中........... 相似文献
3.
快总线(FASTBUS)标准是在7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一种有分布式处理功能的新总线结构。当时高能物理实验规模发展很快,新型探测器大量地被采用,已经广泛使用的CAMAC 标准不能满足要求,因此高能物理实验工作者感到有发展下一代的数据获取及处理系统的必要。1976年在NIM 委员会的资助下成立了快总线设计组(FASTSYSTEMDESIGN GROUP.FSDG)负责发展一种新的标准,即快总线标准(FASTBUS)。考虑到新一代数据获取及处理的需要,他们认为快总线的目标应为:a)数据传输速度应比当时的CAMAC系统高一个量级,即数据块传输方式为80兆字/秒,随机传输方式为20~40兆字/秒。b)即可用流水线传输方式以达到最快的传输速度,也能用应答式传输(即同步传输方式)以适应与不同速度的设备进行数据交换。c)整个系统分成段(Segment),在一个段内主设备可多至31台。系统采用的仲裁方式使主设备在竞争总线使用权方面与它所在的位置无关。数据可以在任何一个子系统层次进行处理,以减少数据在系统中的传输量。d)系统范围内的协议是相同的,与具体线路无关。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