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4篇
  免费   0篇
  国内免费   1篇
化学   1篇
综合类   104篇
  2021年   2篇
  2017年   1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8篇
  2012年   4篇
  2011年   13篇
  2010年   10篇
  2009年   8篇
  2008年   8篇
  2007年   8篇
  2006年   8篇
  2005年   8篇
  2004年   5篇
  2003年   5篇
  2002年   4篇
  2001年   3篇
  2000年   4篇
  199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81.
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0年7月1日执行。关于法庭中法官角色讨论亦即将再次引起学者们高度关注。刑事诉讼,就其整体而言是关于事实认定程序、各方行动过程、法官确定判决的各种法律关系的综合;而就其具体而言,是以实现法令为目的的,法庭及当事人进行各种诉讼行为的综合。在各种国家机器中,法官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法官是国家刑罚权的实施者。也是保护被告人不受迫害、歧视的护佑者。  相似文献   
82.
总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是辩护律师为全面了解案情,并充分地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亦足实现庭审公正与效率的关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着重于庭审改革,防止法官先定后审,律师的阅卷权出现了,倒退的情况,严重地损害了犯罪嫌疑人辩护权,无法达到庭审公正与效率的实现。从完善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角度,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展示制度,设立令状法官与“准上诉”程序,以对辩护律师阅卷杖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83.
法官司法能力是指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本领。法官司法能力的内涵即是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时应该具有的能力类型,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能力。法官司法能力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我国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目标应是精英化,即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官。  相似文献   
84.
通过与其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我国现行立法对法官资格和法官选任方式所作的规定,存在着任职资格过低、选任方式不科学、难以保证司法独立等弊端。我国现行的法官格取得制度必须改革。  相似文献   
85.
近年来,我国法官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但问题依然颇多。全国有大量的法官未接受系统的正规法学教育,司法能力欠缺和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又出现了法官数量不足,尤其是一线办案法官严重缺乏的问题。不仅如此,而且法官流失现象屡见不鲜。自实行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初任法官要求较高,法官招录较难。对此,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法官继续教育,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法官队伍。这对于践行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6.
王波 《世界知识》2014,(5):65-67
1月13日,英国新墨西哥州阿尔伯范基城联邦第二地区法院法官南·纳什在一项判决中裁定,医生给晚期重病患告开具致命药方,协助病人死亡,  相似文献   
87.
王振亮 《科技信息》2010,(34):I0059-I0059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如何确保独立审判制度,是我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如何确保独立审判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88.
法官的职业法律思维,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通过逻辑推理,正确理解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定,切实领会有关法律规定的价值取向、精神实质和立法目的,并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社会纠纷的能力。本文对职业法官应具备的思维特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9.
法官的庭外调查权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但却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官中立和控审职能区分,还有助于全面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经过修改,对法官的庭外调查权作了很大的弱化.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过于粗略,操作性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本文从法官庭外调查权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庭外调查权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 .  相似文献   
90.
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所应追求的制度层面的目标和应该遵循的原则。而对于司法独立的准确内涵 ,理论界的观点却是歧见纷纭。根据其包含的内容 ,司法独立应该划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司法权独立 ,这是司法独立的前提 ;其次是法院独立 ,这是司法独立的基础和保障 ;再者是法官独立 ,这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内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