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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 Pson,Lesh和Landau等人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指出,数学内容包括过程和概念两类.所谓过程就是具备了可操作性的法则、公式和原理,而概念,则是数学中定义的对象和性质[1].对于许多数学概念,若将其看做是一个静态的整体性的实体,那么它就具备对象的特点,若是将其看作是一种数学运算或是变换,则体现了过程的特点.20世纪90年代,A.Sfard在文[2]中详细阐述了数学概念二重性理论,并从不同视角分析了过程-对象概念在数学概念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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