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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论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逻辑推理
引用本文:朱翠,王华民.在结论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逻辑推理[J].上海中学数学,2017(1):13-16.
作者姓名:朱翠  王华民
作者单位:1. 214161,江苏省无锡市立人高级中学;2. 214000,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教研中心
摘    要: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稿提出课程总目标之三:逐步学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发展数学抽象、直观想象素养;用数学的思维分析世界,发展逻辑推理、数学运算素养;用数学的语言表达世界,发展数学建模、数据分析素养,增强创新意识和数学应用能力,即明确提出了培养数学核心素养的三个方面六个关键词.数学核心素养具有数学基本特征、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是数学课程目标的集中体现.核心素养之一的“逻辑推理”,是指从一些事实和命题出发,依据逻辑规则推出一个命题的思维过程,主要包括两类推理,一类是合情推理,包括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另一类是演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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