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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势
摘    要:关键词:地方债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显示,要求地方政府披露“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的具体信息,同时将试点地区地方债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并要求试点地区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级机构的公正评级。”

关 键 词:地方政府债券  地区经济运行  试点地区  信息披露  信用评级  财政部门  财政收支  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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