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之法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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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俊峰.产业基金之法务[J].珠算,2011(6):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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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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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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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法律问题:首先是相关当事人主体资格、资质的合法性。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承销人等当事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对产业投资基金主体资格、资质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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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业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 相关当事人 主体资格 法律问题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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