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乐不等式的两个初等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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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正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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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邵阳教育学院!4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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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里给出杨乐不等式则与目前已见到的证明不同的两个初等证明.证明1(三角变换法)汪意到余弦函数在[0,π]上是减函数,有又由A>0,B>0,A+B≤π知|A-B|<π,从而有COSμ(A-B)=COSμ|A-B|>COSμπ由①②③即知(*)成立.证明2(构造模型法)当μ=1时易知(*)成立;当0<μ≤时,构造△A1B1C1,真外接圆直径2R=1.因在一个三角形中至少有两个内角为锐角,不妨设A1与B1都是锐角,并且令在△A1B1C1中用正弦定理,有A1B1=sinμ(A+B)再用宗弦定理,有比较(*)与(**)可以看出:欲证(*)成立,只需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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