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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位”法下私募基金经理的激励与风险选择
引用本文:马本江,阮强家,周忠民,陈晓红.“高水位”法下私募基金经理的激励与风险选择[J].运筹与管理,2023,32(1):213-217.
作者姓名:马本江  阮强家  周忠民  陈晓红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基金项目:“移动医疗”教育部-中国移动联合实验室第二期研发项目(2020MHL020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71790615)
摘    要:私募基金契约本质上是一种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本文基于现行私募基金行业标准的“2-20”合同,在委托代理框架下,结合前景理论,讨论了“高水位”法对基金经理的激励效应及其导致的冒险行为。研究发现,在高水位激励下产生“承诺升级”现象,当基金经理在评估期对基金业绩超过“高水位”持乐观信念时,经理倾向采用保守型投资策略;反之其倾向激进的投资策略。由此提出“2-20”合同改进:业绩激励乘数随着基金经理的差异信念而时变,同时纳入对基金风险范围的约束,以防范代理投资过程中的过度冒险问题。

关 键 词:私募基金  高水位激励  风险选择
收稿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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